责任单位名称 | 中共双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重点普法任务 | 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4.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因地制宣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4个典型案例。 8.有乡村振兴联系点的单位,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10.加强工作调研,谋划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 个性指标: 1.结合国家宪法日和重大节日,将法治宣传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自治地方成立庆典、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五进五好”等活动中,对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 2.加强对所属商会、直属会员企业的法治培训,年内开展普法讲座不少于2次。 3.年内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不少于1次。 4.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 5.年内赴民族乡、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普法宣传不少于1次。 6.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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