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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办事指南
  • 发布时间: 2024-02-06 10:55
  • 来源: 双牌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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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

1、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

2、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

3、用地申请报告

4、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5、用地现状照片

6、土地租赁或流转协议

7、用地红线图(由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包含盖章纸质档、TXT坐标文件和dxf格式文件

    8、涉及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的,应提供有关审批手续

二、受理条件

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作物包括粮、棉、油、糖、蔬菜等主要农作物以及饲草、水果、中药材、花卉、笋竹、食用菌、茶叶、烟草、油茶等。畜禽水产是指提供食用农产品(肉、蛋、奶、蜜等)、药用农产品(药用蛇、蜈蚣、蟾蜍、水蛭等)以及纺织原料(皮、毛、丝等)的可养殖动物。

1.作物种植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种植(工厂化栽培)、育苗育种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灌溉水渠(沟、管)、场内道路等用地。辅助设施用地包括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水肥一体化灌溉及水泵配电等必要的管理用房、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以及与作物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简单加工(如去皮、剥壳、粉碎、切割、打蜡)等用地。

2.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包括畜禽舍、养殖池(车间)、孵化室(池)、挤奶间、进排水渠道、场区内通道、绿化隔离带等用地。辅助设施用地包括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理、尾水处理、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检验检疫监测、清洗消毒转运、饲草饲料加工输送、机具物资存放、冷藏保鲜、分拣包装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用地;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因防疫需要实行封闭式管理的,经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共同认定,还可包括场内员工宿舍、食堂等必要生活配套设施用地。

三、办理类型

直接                    

四、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主管部门

双牌县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746-7723268

    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746-77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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