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2-01-21 18:58:08 来源:双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编辑:管理员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事项的通知
双政办函﹝2011﹞ 51 号
县直各单位:
双牌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已正式启动,根据县政府与中国移动永州分公司签署《双牌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外网TD综合信息化业务合作协议》,现就各单位做好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目的
双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通信传输网络,整合各部门政务网络资源,建成稳定、可靠、安全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外网平台横向联结县城所有单位,纵向联结到乡、镇、场,年底完成与省、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对接。通过建立网络中心、数据中心,部署网络安全设施,统一互联网出口,支持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的运行,支持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资源共享,支持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促进政府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电子政务外网接入
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为全县县直各单位提供统一网络、统一平台、统一互联网出口,各单位根据业务办理所需网络带宽和终端电脑数,确定单位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所需网络带宽,移动公司施工队伍负责单位的光纤架设。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单位网络与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对接。即日起,各单位不得与县内任何互联网络供应商签(续)订网络宽带业务合同。
三、光纤线路资费标准
各单位全部采用光纤接入方式与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对接,具体资费标准以《双牌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外网TD综合信息化业务合作协议》第八条内容为准。
四、费用结算
施工队伍完成光纤接入后,经验收合格,各单位法人代表、分管财务领导在《双牌县电子政务外网专线建设结算单》上签字,加盖行政公章。各单位与移动公司的专线建设结算单为四联单,第一联为转帐凭证,由财政局划拨各单位专线租费至县电子政务资金帐户;第二联为本单位留存;第三联为移动公司留存;第四联为经济信息中心留存。
各单位前期已办理的网络宽带业务尽快到信息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从2011年11月1日起,县政府经济信息中心将终止各单位目前办公网络宽带的行政审批。今后,县财政不再安排经费用于各单位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
五、其他事项
单位部门政府网站建设事项。根据《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部门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年内无法完成部门网站建设的单位,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信息化工作一律计零分处理。各单位近期务必抓紧就部门网站建设与县经济信息中心联系,办理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手续,确保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单位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事项。根据《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我县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相关项目在立项建设前,必须报县经济信息中心审查。未经审查,不予办理行政审批手续,项目一律不准实施。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